回到明朝做千户 - 明朝政府的中央官制

明朝政府的中央官制,在洪武初年,仍沿袭汉唐旧制。

后来随着明太祖统治力量的逐步加强,才定出自己的一套新制度。

据《明太祖实录》卷239载,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谕文武群臣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

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

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

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

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这套制度既不是复古也不完全是创新。

然而,经过时间的演变,明中期的制度,与初期却大有差别。

一、三公三孤明代中枢政务机构初期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

元代仅置三公,未有三孤。

惠帝、成祖时,曾一度废公、孤官,至仁宗时复置。

《明会要·职官一》引《?m山集》说:建文、永乐间,罢公、孤官,仁宗即位,授张辅太师、沐晟太傅、陈懋太保;蹇义进少师、杨士奇进少傅、夏原吉进少保。

于是公、孤立官备。

公、孤为皇帝之辅佐官,职位崇高。

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四人在宣宗时犹受恩宠。

《昭代典则》载明宣宗赐玺书说:古者,师保之职,论道经邦,不烦以政。

少师义、少傅士奇、少保原吉、太子少傅荣,皆祖宗遗老,畀辅朕躬。

今黄发危齿,尚令典烦剧,兼有司之事,非所以优之也。

其辍所务,朝夕在朕左右,讨论治理,共宁邦家。

其勋阶爵禄并如故。

自蹇义等以后,公、孤立官无专授,实际上是一种虚衔。

中期以后,成为勋戚及文武大臣之加官、赠官。

而文臣无生加三公之例,惟死后赠之。

万历年间,张居正为太师,实掌朝政,这是特例。

二、废中书设内阁明代初年,在中央设立中书省,有左右丞相总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事务。

随后,朱元璋又对中央统治机构进行了改革。

当时中书省大权掌握在左丞相胡惟庸等人手中。

他们作威作福,独断专横,“生杀黜陟”,不向皇帝奏明就直接执行。

《明史·太祖纪》载,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朱元璋曾“命奏事毋关白(告知)中书省”。

这显然是裁抑中书省权力的一个措施。

但胡惟庸等人却不知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组织党羽,在外招集军马,并派人勾结倭寇,又向蒙古贵族残余势力称臣,请兵为外应,阴谋武装政变。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杀掉了胡惟庸等人,并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制,分中书省及丞相权力归属六部,相对提高六部职权和地位,由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明太祖实录》卷129载:洪武十三年春正月已亥,胡惟庸等既诛,上谕文武百官曰:“朕自临御以来,十有三年矣,中间图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

故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御史台以振朝廷之纪纲。

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期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赖神发其奸,皆就殄灭。

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

洪武十三年九月,朱元璋置“四辅官”,以协赞政事,均调四时。

《通纪》载:九月丙午,置四辅官,以耆儒王本、杜佑、袭???汗伲???⒄悦裢?⑽庠次?墓伲?铩⒍?偃保?员镜壬阒??涣卸级街?巍k芬孕?拚?拢??魉氖薄T路秩???烁魉局?R杂?D时若,验其称职与否。

不久废去四辅官,并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仿宋代制度,设内阁于殿廷,以大学士担任顾问兼秘书的职务。

《昭代典则》说:(洪武)十五年十一月丙午,初置大学士,以礼部尚书刘仲质为华盖殿大学士,检讨吴伯宗为武英殿大学士,翰林学士宋讷为文渊阁大学士,典籍吴沈为东阁大学士,使侍左右备顾问。

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召耆儒鲍恂、余诠、张长年等为之,以辅导太子。

本来,内阁既非官署官,也非职官名。

开始只是简任文臣入直文渊阁,参与机务。

这些人原官的品秩低,不兼部务,也无官属,不能直接指挥行政,与东汉的尚书、唐代的翰林学士性质略同。

久而久之,这些人逐渐升迁,并有了正式的办事处所,大学士本身品秩只有五品,但其所迁任的官往往以至尚书、侍郎,或有加衔至于“三公”者。

这样,内阁的地位才逐渐提高。

明成祖以后,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

《词林典故》说:永乐初,命编修等官,于文渊阁参预机务,谓之内阁,渐升大学士诸职。

仁宗或加师、保及尚书、侍郎、卿,仍兼学士、大学士衔。

自后因之,称内阁大学士。

凡大学士加三师,则为一品;加尚书,二品;侍郎,三品;若未加升而只系大学士者,则仍正五品。

仁宗以后,阁臣之权加重,至世宗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

这时,内阁就类似于唐代的中书门下省了。

唐代中书门下省官员互称阁老,明代大学士一般也称阁老。

内阁大学士虽然表面位尊而权重,但是独立发挥其权力的机会却甚少,因其内受制于宦官,外则用人之权集中于吏、兵两部。

《明史·职官志》说:至世宗中叶,夏言、严嵩迭用事,遂赫然为真宰相,压制六卿矣。

然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取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

于是朝廷之纪纲,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其手。

由此可见,若以明代的内阁大学士具有宰相的权力,那是不恰当的。

三、六部明代中枢六部初置于洪武元年,各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隶中书省统辖,分理国家诸事,其职至重。

《昭代典则》说: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八月丁丑,始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仍隶中书省。

帝(太祖)召六部尚书入见奉天殿,谕曰:“朕肇基江左,军务方殷,官制未备。

今以卿等分任六部。

国家之事,总之者中书,分理者六部,至为要职。

凡诸政务,宜悉心经理,或有乖违,患及天下,不可不慎。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定六部具体职掌,并于岁终进行考绩,分其优劣,以行黜陟。

六部官员相对稳定,不得轻易调动,凡有劳绩者,则在本部升用。

自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罢中书省后,即升六部品秩:尚书为正二品(建文中曾一度提为正一品,永乐时复旧),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

六部尚书、侍郎都是堂官,由皇帝直接领导,其中吏部尤为重要,因为官吏的除授都必须经过吏部。

明朝的首任吏部尚书为滕毅,樊鲁璞、汪河分任左、右侍郎。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吏部分三个属部,即总部,司勋部,考功部;十三年(公元1380年),增司封。

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选部。

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定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个清吏司。

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首任户部尚书为杨思义。

刘诚、杭琪分任左、右侍郎。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户部分设五科,即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

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2人,主事5人。

十三年(公元1380年),分四个属部,即总部、度支部、金部、仓部。

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民部,次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每部仍分民、度、金、仓四科。

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各设郎中1人,员外郎1人,主事2人。

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改北平司为北京司。

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

废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址三个清吏司,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罢交址司,定为十三司。

户部十三司,自明孝宗弘治以来,以公署不大,只留郎中1人治事。

员外郎、主事只能在授官之日出席而已,实际都只挂名。

郎中一人无法管事,只好委任基层吏胥,以致弊端百出。

至神宗万历时,王国光任户部尚书,始令每司吏员尽入署治事,司中职业才得修举。

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印钞局、广盈库、军储仓等。

礼部首任尚书为钱用壬、侍郎为世家宝。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分四属部,即总部、祠部、膳部、主客部。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定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1人。

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仪部。

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为仪制、祠祭、精膳、主客四个清吏司,另辖铸印局,局设大使1人,副使2人。

兵部的首任尚书为陈亮,侍郎为朱珍。

洪武六年,分三个属部,即总部、驾部、职方部。

洪武十三年再增库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

二十九年改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

每司设郎中、员外郎各1人,主事2人。

另辖会同馆,大通关等机构,各设大使和副使。

刑部的首任尚书为周桢,侍郎为盛元辅,张仁。

明太祖即位初期,用法太严,周桢任尚书时,始定律令,使吏士有法循守。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刑部分为四个属部,即总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

八年(公元1375年),增设四科,分属于四部。

部设郎中、员外郎各1人。

总部、比部主事各4人,都官,司门主事各2人。

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宪部,二十三年,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

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为十二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各1人,主事2人,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除北平司,增置云南、贵州、交址三司。

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革交址司,遂定为十三个清吏司。

工部的首任尚书为单安仁,侍郎为张允文和杨翼。

洪武六年,分四个属部,即总部、虞部、水部、屯田部。

八年增立四科。

十三年,以屯田部为屯部。

二十二年,改总部为营部。

二十九年,定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个清吏司。

设郎中、员外郎、立事各1人,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

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明成祖迁都北京,改南京为留都。

南京除了没有皇帝之外,其他各种官僚机构的设置完全和北京一样。

南京所设立之六部称“南六部”,虽同有一套职官,但多安置闲散退休或被排斥的官员,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

所以,南京各官自成一种势力,与北京明争暗斗,两京官员迭为消长,操纵朝局。

这是明代的一种奇特现象。

明代六部所属各清吏司之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司官,皆为实际任职之人,所以颇能上下其手,招降纳贿。

明代六部尚书往往不拘定额,可以添差,故有道士而任礼部尚书,工头而任工部尚书的现象。

四、都察院明代初年,沿元旧制,设御史台,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五月罢御史台。

十五年改置都察院。

这个机构为明代所创设的,与前代御史台之制不甚相同。

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及浙江、江西、福建、四川、陕西、云南、河南、广西、广东、山西、山东、湖广、贵州等十三道监察御史共110人。

都御史为台长,与六部平行,合称七卿。

都御史之职,据《明史·职官志二》说: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

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

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

遇期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

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

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

可见明代都御史的权力很大,凡官吏之考察黜陟则会同吏部、重大刑狱则会同刑部与大理院。

其他各官署则分属十三道监察御史稽察。

监察御史充任的职务,远比前代繁重。

据《明史·职官志二》所载: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

在外巡按(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清军,提督学校(两京各一人,万历末南京增设一人)。

巡盐(两淮一人,两浙一人,长芦一人,河东一人),茶马(陕西)、巡漕、巡关、??恕⒂÷怼⑼吞铩Jπ性蚣嗑?凸Γ?饕云涫伦?嗖臁6?舶丛虼?熳友册鳎??捶??蟪肌⒏?菹毓僦羁疾欤?氽烙茸ǎ?笫伦嗖茫?∈铝⒍稀0戳偎?粒?叵壬舐甲锴簦?跛?妇恚?泄食鋈胝呃肀缰??御史权重如此,所以选授也极慎重,自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以后,规定御史必从进士及监生中有学识并通达治体者选任。

《明会要·职官五》引《三编》载: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召御史张循理等二十八人至,问其出身,皆由进士及监生,惟洪秉等四人由吏。

帝曰:“用人虽不专一途,然御史为朝廷耳目之寄,宜用有学识通达治体者。”

黜秉等为序班。

诏:“自今勿复用吏。”

明年冬,申谕吏部,着为令。

御史之权既重,然处事若有差失,惩办也极严厉。

据《世法录》记载,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五月,御史雷励误把良民判为徒罪。

明太祖查获其事,责之曰:“朝廷能使顽恶慑伏,良善得所者在法耳。

少有偏重,民无所守。

尔为御史,执法不平,何以激浊扬清,伸理冤枉?徒罪尚可改正,若死罪论决,可以再生乎?”并命法司论雷励之罪,以示警戒。

就连书写失误,也被认为不称职而一例治罪。

据《梦余录》记载,宣德间,御史谢瑶在荐举文牍上误书被荐者姓氏,奏书上呈后,又自陈改正。

宣宗谓吏部曰:“古人奏牍皆存敬慎,石庆书‘马’字缺点,惧及死。

今荐贤不知其姓,岂能知其才?轻率如此,岂称御史之职?”便把谢瑶贬为交址大蛮县知县。

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宣宗又特谕都察院:“朝廷设风宪,所以重耳目之寄,严纪纲之任。

近年以来,未尽得人,妄逞威福,是非倒置,风纪废弛,令吏部:今后,初仕者不许铨除风宪。

凡监察御史有缺,令都察院堂上及各道官保举,务要开具实行,移咨吏部,审察不谬,然后奏除。

其后有犯赃及不称职,举者同罪”。

可见有明一代,对御史官的选授和督察是甚为严格的。

五、通政使司元代有四方献言详定司,后又置通政院,其职掌不相同。

明代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三月,置察言司,以王文卿、原本两人为司令,掌受四方章奏,旋罢。

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七月,置通政司,设通政使1人,正三品;左、右通政各1人,正四品;誊黄右通政1人,正四品;左、右通议各1人,正五品。

其属官有经历司经历1人,正七品;知事1人,正八品。

《明史·职官志二》载: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

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状奏闻。

凡天下臣民实封入递,即于公厅启视,节写副本,然后奏闻。

即五军、六部、都察院等衙门,有事关机密重大者,其入奏仍用本司印信。

凡诸司公文,勘合辨验允当,编号注写,公文用“日照之记”,勘合用“验正之记”关防之。

凡在外之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之,于早朝汇而进之。

有径自封进者则参驳。

午朝则引奏臣民之言事者,有机密则不时入奏。

有违误则籍而汇请。

凡抄发,照驳诸司公移及勘合,讼牒,勾提件数,给繇人员,月终类奏,岁终通奏。

凡议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必参预。

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以曾秉正为首任通政使,刘仁为左通政使。

上任之时明太祖晓谕说:“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

卿其审命令以正百司,达幽隐以通庶务。

当执奏者勿忌避,当驳正者勿阿随,当敷陈者毋隐蔽,当引见者毋留难”。

可见明太祖对这个机构是相当重视的。

通政使司是明代创设的,其职能似乎有类于南北朝的通事舍人、唐代的知匦使、宋代的合门使及通进银台司等机构之合并。

在理论上是君主和臣下之间的一个联系机关,任何官署上奏事件都必须经由其手,所以居七卿之下的最高位次,有资格参预“廷推”。

据《梦馀录》记载,通政司门下有一红牌,书云“奏事使”。

持此牌可以直入内府,守卫官不得阻拦,这给通政使奏事提供了方便,下情能及时上达。

通政司出纳王命,为朝廷之喉舌,其封奏皆自御前开拆,故奸臣有事即露,无幸免者。

天顺(公元1457—1464年)以后,其作用虽稍减弱,但也为权奸所警戒。

据《明史·严嵩传》载,嘉靖中,赵文华与严嵩结为父子,严嵩念“己过恶多,得私人在通政,劾疏至,可豫为计”。

故以文华为通政使,及明中、晚期,通政司实际已被奸党所控制,通达下情之意,荡然无存了。

清代君主直接受理奏章,通政使即变成闲曹,而其品秩却依然如旧。

六、大理寺大理寺,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置,命李仕鲁为首任大理寺卿,正五品。

置左右少卿,从五品;左右寺丞,正六品。

十九年(公元1386年)置审刑司,共平庶狱。

凡是大理寺所理之刑狱,审刑司均复详议之。

为加强大理寺的权力,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升大理寺卿为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

可见明太祖对这个执法机关是很重视的,据《明代典则》记载,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六月,太祖把大理寺丞周志清提为卿,并说:“大理之卿,即古之廷尉,历代任斯职者,独汉称张释之、于定国,唐称戴胄。

盖由其处心公正,议法平恕,狱以无冤,故流芳后世。

今命尔为大理寺卿,当推情定法,毋为深文,务求明允,使刑必当罪。

庶几可方古人,不负命也”。

大理寺所掌为“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

要做到“推情定法”,“刑必当罪”,使“狱以无冤”是很不容易的。

所以大理寺官员选任之当否是非常重要的,据《梦余录》记载,宣德时,吏部尚书蹇义特为此事向宣宗上疏说:刑部都察院职典刑名,而大理寺尤专详谳。

居是职者,必得其人。

其官属,宜从堂上官精加考■,庸劣不称者黜之,贪婪苛刻者罪之,其有作奸犯科者,责令互相纠举。

违者,一体论罪。

蹇义奏疏所提出的原则实际上是无法实行的,尤其是明中期以后,大理寺之权竟落入“庸劣不称者”之手。

以至刑狱不清,冤案四出。

所以,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黄绾又上疏世宗:法司所以理刑名,至于大理寺职司参驳,关系尤重。

凡任两寺官,非精律例,见出原问官之上,何以评其轻重,服其心乎?近见两寺官,有初入仕途,律之名例尚未通晓,即欲断按庶狱,未免有差。

原问官因得指摘罅漏,借为口实,至于参驳。

本寺亦不降心,辄逞雄辩,往复数次,淹累囚众,至不得已,将就允行。

刑狱不清,职此之故①。

由于用人不当,庸劣当权,不精律例,偏执己见,因而拷掠成狱,“捶死狱中”,论罪不当,“重囚称冤”者往往有之。

但明代也有一些大理寺卿能公平理狱,执法不阿。

如《明史·虞谦传》记载仁宗时,虞谦为大理寺卿、吕升为少卿,能“悉心奏当,凡法司及四方所上狱,谦等再四参复,必求其平,尝语人曰:‘彼无憾,斯我无憾矣’。”

又《明史·马森传》载,马森为大理卿,屡驳疑狱,与刑部尚书郑晓、都御史周廷称为“三平”。

但大理寺卿有时也受到权臣的制约,不能公正治狱,《明史·王用汲传》载,万历时,王用汲为大理少卿,遇法司议胡??、龙宗武杀吴仕期案,定胡、龙二案犯谪戍。

用汲认为量刑不公,驳奏曰:“按律:刑部及大小官吏不依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罪如之。

盖谓如上文‘罪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之律也。

仕期之死,??非主使者乎?宗武非听上司主使者乎?今仅谪戍,不知所遵何律也?”神宗欲从用汲之言,可是阁臣申时行等则认为仕期自毙,宜减等。

这个依法本该判处死刑的案犯,就以谪戍从轻发落,可见在封建社会,正直的刑官往往不能维护法律尊严的。

明代的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为“三法司”,国家的重大案件,常由“三法司”会审。

但是中期以后,大理寺执法之权被夺,实际上只能核阅案卷而已。

七、詹事府洪武初年,置大本堂以藏古今图籍,召四方名儒训导太子、亲王。

不久,太子居于文华堂,诸儒轮班侍从,又选才俊之士入充伴读。

当时,东宫官属除了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宾客以外,还有左右詹事、同知詹事院事、副詹事、詹事丞、左右率府使、同知左右率府事、左右率府副使、谕德、赞善大夫,都以勋旧大臣兼领其职。

又有文学、中舍、正字、侍正、洗马、庶子及赞读等官。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改定左、右春坊官,各置庶子、谕德、中允、赞善、司直郎,又各设大学士。

随即又定司经局官,设洗马、校书、正字。

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因属官太多而无所统率,才设詹事院以总之。

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改名詹事府,置詹事1人(正三品),少詹事2人(正四品),府丞2人(正六品)。

主簿厅主簿1人(从七品),录事2人(正九品),通事舍人2人。

左春坊:职官有大学士(正五品)、左庶子(正五品)、左谕德(从五品)各1人,左中允(正六品)、左赞善(从六品)、左司直郎(从六品,后不常设)各2人,左清纪郎1人(从八品,不常设),左司谏2人(从九品,不常设)。

右春坊的官员设置如在春坊。

司经局:设有洗马1人(从五品)、校书(正九品)、正字(从九品)各2人。

詹事掌统府、坊、局之政事,以辅导太子。

少詹事为詹事之副贰。

明太祖对太子的教育很重视,既不随便付之以重任,又特设一套较前代完备的东宫官,以训导太子。

《明会要·职官七》引《明通纪》: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正月,中书及都督府议,仿元旧制设中书令,欲奏以太子为之。

帝曰:“取法于古,必择其善者而从之。

元人事不师古,设官不以任贤,惟其类是与,岂可取法?且吾子年未长,学未充,更事未多,所宜尊礼师傅,讲习经传,博通古今,识达机宜。

他日军国重务,皆令启闻,何必效彼作中书令乎?”乃令詹同考东宫官,设少师、少傅、少保、詹事、率府使、谕德、赞善,宾客等官。

这表现了明太祖的卓见远识,詹事府官员对太子的影响最为直接,所以明太祖慎择其人,常以勋旧大臣兼领其职。

据《明史·唐铎传》记载,初置詹事院,太祖对吏部说:“辅导太子,必择端重之士。

三代保、傅,礼甚尊严。

兵部尚书唐铎谨厚有德量,以为詹事,食尚书俸如故。”

以后,凡东宫官缺,则命廷臣推举孝义笃行之京官兼任。

英宗天顺(公元1457—1464年)以前,或尚书、侍郎、都御史兼任。

宪宗成化(公元1465—1487年)以后,例以礼部尚书、侍郎由翰林出身者兼掌之,明太祖规定宫官由廷臣兼领,其谋虑是很深远的。

据《洪武圣政记》载: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十二月,礼部尚书陶凯请选人专任东宫官属,罢兼领之职,庶于辅导有所责成。

帝曰:“古者不备其官,惟贤能是用。

朕以廷臣有才望勋德者,兼东宫官,非无谓也,尝虑廷臣与东宫官属有不相能,遂成嫌隙,或生奸谋,离间骨月(肉),其祸非细。

若江充之事,可为明鉴。

朕今立法,令省台都督府官兼东宫赞辅之职,父子一体,君臣一心,庶几无相构患”。

这说明了明太祖规定“兼领”之制是接受了西汉巫蛊之祸的教训。

宫官“兼领”就可预防廷臣与宫官相构,而生奸谋,“离间骨肉”。

这是明太祖调节宫廷内部矛盾的重要措施。

通事舍人掌东宫朝谒及辞见之礼。

“凡廷臣朝贺,进笺进春、进历于太子,则引入而举案”。

春坊大学士执掌太子向皇上奏请及讲读之事。

洗马掌经史子集、制典、图书刊辑之事。

凡天下图册上东宫者,皆受而藏之。

校书、正字为洗马之佐,掌缮写装潢并校正典籍之讹谬。

明中期以后,詹事府成为翰林官迁转之阶,太子出阁的讲读之事都由其他官员充任,名实已不相符了。

八、翰林院吴元年(公元1363年)五月,初置翰林国史院,设学士(正三品),侍讲学士(从四品),直学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编修(正八品)。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名翰林院。

洪武二年,置学士承旨,正三品,改学士为从三品,并增设待制(从五品),应奉(正七品),典籍(从八品)等官。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增设检阅(从九品)。

洪武十四年,降翰林学士为正五品,并革除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等官。

明初,翰林院官员都是荐举而入,而不从进士中选任。

所以,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开科,状元吴伯宗只授员外郎,榜眼、探花仅授主事而已。

至十八年(公元1385年),更定翰林品员,定进士一甲授修撰,二甲以下授编修、检讨,其品秩自学士五品以下至七品不等。

据《明史·选举志》载,这年廷试后,一甲进士丁显等授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

进士入翰林就是从这一年开始。

此后,明太祖对翰林院的政治作用逐渐注意,据《明史·戴德彝传》载,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戴德彝为翰林院侍讲,太祖对他说:“翰林虽职文学,然既列禁近,凡国家政冶得失,民生利害,当知无不言。

昔唐陆贽、崔群、李绛在翰林,皆能正言谠论,补益当时,汝宜以古人自期”。

惠帝建文初年,复置学士承旨,改侍讲、侍读两学士为文学博士,以方孝孺任之,参预机务,并置文翰、文史二馆。

以文翰馆居侍讲,侍读,侍书,五经博士;文史馆居修撰,编修,检讨。

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授一甲3人为翰林修撰、编修,再于二甲选文学优等者杨相等50人及善书者汤流等10人为庶吉士。

从此以后,庶吉士便成为翰林之专官。

明代翰林院官员具有两重意义:其一,作为参预机务的内阁成员。

内阁成员称大学士,因而内阁与翰林院为一而二,二而一的机构,这是清制只有翰林出身者才能入阁的由来。

自明宪宗成化(公元1465——1487年)以后,不但内阁,就连六部长官也有定例以翰林官充任的。

据《明史·职官志二》载:“其在六部,自成化时,周洪谟以后,礼部尚书、侍郎必由翰林,吏部两侍郎必有一由于翰林。

其由翰林者,尚书则兼学士(六部皆然),侍郎则兼侍读、侍讲学士。

其在詹事府暨坊、局官,视其品级,必带本院衔(詹事,少詹事带学士衔,庶子,谕德,中允,赞善则带侍讲、侍读学士以至于编修、检讨等衔)”。

其二,明代的翰林院包括前代的秘书监、史馆、着作局、起居郎、舍人等职;因此,这些官名均已废除。

事实上连这些官的职务也废除了,有时不过作为装点门面而已。

明代的翰林学士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以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天子顾问,其职位颇为清要。

《明史·职官志二》说:“大政事、大典礼,集诸臣会议,则与诸司参决其可否,车驾幸太学听讲,凡郊祀、庆成诸宴,则学士侍坐于四品京卿上”。

因其常在帝侧,“备天子顾问”,颇能左右朝政,也可干预官吏的黜陟,所以特受尊崇,虽品列第五,侍坐则在四品京官以上。

侍读、侍讲掌讲读经史。

此外,国子监也与翰林院相接近。

置祭酒1人(从四品),司业1人(正六品)。

其下设绳愆厅,以监丞1人(正八品)掌执学规;博士厅,有《五经》博士5人(从八品)分经讲授,助教15人(从八品),学正10人(正九品),分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为士子肆业之所,这是明代所特设的;典簿厅,有典簿1人(从八品);典籍厅,有典籍1人(从九品;掌馔厅,设掌馔2人(未入品)。

九、宦官机构明代初年,对宦官的限制非常严格,据《昭代典则》记载,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八月,在确定内侍官制时,太祖诏谕吏部说:朕观《周礼》,阍寺不及百人,后世多至数千,卒为大患。

今虽未能复古,亦当为防微之计。

此辈所事,不过供洒扫,给使令而已。

若求善良,百无一二。

用为耳目,即耳目蔽;用为心腹,即心腹病。

驭之之道,但当使之畏法,不可使之有功。

有功则骄恣畏法则检束,自不为非也。

可见明太祖对宦官祸害的认识是很深刻的。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十一月,特命延臣考究前代纠劾内官的办法。

礼部议置内正司,设司正、司副各一人,专门纠察内官失仪及不法的行为。

据《明会要·职官十一》引《明政统宗》载,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五月,有一个内侍官因在内廷时间较久,偶而言及政事,当即被太祖斥遣归还乡里,并令终身不得叙用。

又对诸臣说:此辈日在左右,其小忠小信,足以固结君心。

及其久也,假窃威权,以干政事,遂至于不可抑。

自古以此辈乱者多矣。

今立法不许寺人干预朝政,决去之,所以惩将来也随后规定内臣不许读书识字。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特铸一个铁牌,上刻文字:“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

置于宫门之中。

又敕令诸司,不得与内官监文移往来。

自古以来,对宦官之禁,未有如明太祖之周备。

当时有个御用监名叫杜安道,以镊工侍太祖数十年,朝中许多机密计议他都知道,但他个性慎密,严遵太祖的禁令,在诸大臣面前仅一揖而退,从不启口泄漏机密。

太祖对他很宠爱,但不给予优遇,后来迁出为光禄寺卿。

洪武末,太祖重新整顿宦官机构,定十二监及各司局,并制定宦官的品秩和待遇。

《明史·宦官传序》说:明太祖既定江左,鉴前代之失,置宦官不及百人。

迨末年颁《祖训》,乃定为十有二监及各司局,稍称备员矣。

然定制,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御外臣冠服,官无过四品,月米一石,衣食于内庭。

后来宦官设置不断增多,《明史·职官志三》说:“宦官……十二监、四司、八局,所谓二十四衙门也。”

其机构之庞大,为历代所无。

因各监、司、局官称职掌繁杂,特制二十四衙门官制之简表以说明。

此外又有内府供应库,设掌印太监1员,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白蜡,沉香等。

凡油蜡各库均属之;司钥库,设掌印太监1员,掌大内库藏,凡金银及诸宝货总隶之;十库:甲字,掌贮银朱,黄丹,乌梅,藤黄,水银诸物。

乙字,掌贮奏本等纸。

丙字,掌贮丝绵,布匹。

丁字,掌贮生漆,桐油等物。

戊字,掌贮所解弓箭,盔甲等物。

承运,掌贮黄白生绢。

广盈,掌贮纱罗诸帛匹。

广惠,掌造贮巾帕,梳笼、刷抿、钱贯、钞锭之类。

赃罚,掌没入官物;御酒房,设提督太监1员,掌造御用酒;御药房,设提督太监正、副2员,掌御用药饵,与太医院官相表里;御茶房,设提督太监正、副2员,职司供奉茶酒、瓜果及进御膳;牲口房,设提督太监1员,掌收养异兽珍禽;刻漏房,设掌房1员,掌管每日时刻,每一时即令直殿监官入宫换牌,夜报刻漏,更鼓房,有罪内官职司之;甜食房,设掌房1员,掌造办虎眼,窝丝等糖及诸甜食(隶御用监);弹子房,设掌房1员,专备泥弹;灵台,设掌印太监1员,掌观星气云物,测候灾祥;绦作,设掌作1员,掌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隶御用监);盔甲厂(即旧鞍辔局),掌造军器;安民厂(旧名王恭厂),设掌厂太监1员,掌造铳炮、火药之类。

又午门,东华门,西华门,奉天门,玄武门,左、右顺门,左、右红门,皇宫门,坤宁门,宫左、右门以及东宫春和门,后门,左、右门,皇城、京城内外诸门等,各设门正1员,司晨昏启闭,关防出入。

还有提督东厂,设掌印太监1员,掌刺缉刑狱之事。

旧选各监中一人提督,后专用司礼监之秉笔第二人或第三人为之。

其贴刑官,则用锦衣卫千百户为之。

提督西厂(不常设),提督东营(代宗景泰元年〔公元1452年〕始置);文书房,设掌房10员,掌收通政司每日封进本章,及各藩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在内之搭票,一应圣谕旨意御批,俱由文书房落底簿发,凡升司礼者,必由文书房出;礼仪房,设提督太监1员,掌一应选婚、选驸马以及皇太子女诞生,选择乳妇诸吉礼;中书房,设掌房1员,掌管文华殿中书所写书籍、对联、扇柄等件,承旨发写,完日奏进;御前近侍,包括乾清宫管事,打卯牌子,御前牌子,??殿,管柜子,赞礼,答应长随,当差听事,??马,尚冠、尚衣、尚履等,皆属近侍;南京守备,设正、副守备太监各1员,关防一颗,护卫留都,为司礼监之外差;天寿山守备,设太监1员,辖各陵守陵太监,职司护卫;湖广承天府守备,设太监1员,辖承德、荆、襄地方,护卫兴宁;织造,南京,苏州,杭州各设提督太监1员,掌织造御用龙衣;镇守(镇守太监始建于洪熙,遍设于正统),各省各镇均有镇守太监,嘉靖八年后革。

市舶,广东、福建、浙江三市舶司各设太监提督,后罢福建、浙江,惟存广东司;监督仓场,各仓各场俱设监督太监;诸陵神宫监,各陵俱设神宫监太监守陵。

在外的临时差遣有监军、采办、粮税等等名目,不胜枚举。

建文帝嗣位,一遵祖训,对内臣的限制更加严格,据《明史·宦官传序》载,惠帝诏内臣“出外稍不法,许有司械闻”。

成祖初临朝,也警惕宦官擅权,《明史·职官志三》载,他曾说:“联一遵太祖训,无御宝文书,即一军一民,中官不得擅调发。”

当时有个宦官私自调用应天府工匠为其服役,事发后,成祖立即诏命锦衣卫逮捕治罪。

但不久,这些禁令全部破坏了。

《明史·职官志三》说:顾中官四出,实始永乐时。

元年(公元1403年),李兴等■敕劳暹罗国王,此奉使外国之始也。

三年(公元1405年)命郑和等率兵二万,行赏西洋古里、满刺诸国,此将兵之始也。

八年(公元1410年),敕王安等监都督谭青等军,马靖巡视甘肃,此监军、巡视之始也。

至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仁宗派遣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

从此以后,宦官领兵之例便相沿不革。

同时又派王安镇守甘肃,于是,各省镇皆相继派宦官为镇守。

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宣宗特于宫中设内书堂,命大学士陈山专授小内使书,从此,太祖不许内臣读书识字之制也被废除了,甚至特赐金英、范弘等宦官免死诏,这简直无异于勋臣之丹书铁券。

从此,宦官威慑朝臣,权倾内外,例如英宗时之王振,宪宗时之汪直,武宗时之刘瑾,熹宗时之魏忠贤,更是作威作福,独擅朝政。

至于神宗时之矿税使,简直无处不受其害。

宦官不仅有权有势,仗势欺人,而且可以荫弟、荫侄、封伯、封公,所以一些利欲熏心之辈,皆争相自宫(自割其**)以备其选。

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记载,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九月,武宗曾严申自宫之禁,但有潜留京师者论死。

由于当时宦官格外宠幸,愚民不受其禁,不少人阉其子孙以图富贵,有的一村中自宫者数百人。

嘉靖、隆庆以后,自宫的人数越来越多。

宦官权势日张,操持国柄,为祸酷烈,终导致明朝灭亡。

十、在京的其他机构明代的卿寺,如太常寺、光禄寺、大仆寺、鸿胪寺等建置皆如前代。

只有尚宝司是增设的,其职掌据《明史·职官志三》说:凡宝之用,必奏请而待发。

每大朝会,本司官二员,以宝导驾,俟升座,各置宝于案,立待殿中。

礼毕,捧宝分行,至中极殿,置案而出。

驾出幸,则奉以从焉。

岁终,移钦天监,择日和香物入水,洗宝于皇极门。

籍奏一岁用宝之数。

凡请宝、用宝、捧宝、随宝、洗宝、缴宝,皆与内官尚宝监俱。

这些职务在古代只属于门下省的一小部分工作,而明代却特立机构,并以卿(正五品)、少卿(从五品)各1人为其主官。

这个位置专与大臣、勋戚子弟而作为荣宠的。

特设而无专署的,有吏、户、礼、兵、刑、工六科都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从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若有失误,则封还执奏。

凡内外所上章疏,分类抄出,参署付部,并驳正其违误。

六科于乡试时充考试官,会试时充同考官,殿试时充受卷官。

册封宗室,诸蕃或告谕外国时,则充正,副使、六科与御史同有言责,所以经常不免互有袒护而产生矛盾。

习惯上以御史为台,以给事中为垣,台垣不相容是明代政局中的奇特现象。

中书科,有中书舍人20人(从七品),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制敕房中书舍人(并从七品,无定员)。

其名虽与古代之中书舍人相似,而实际职掌则不同。

中书科舍人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

文华殿舍人,掌奉旨书写书籍。

武英殿舍人,掌奉旨篆写册宝,图书,册页。

内阁诰敕房舍人,掌书办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

制敕房舍人,掌书办制敕,诏书,诰命,册表,宝文,玉牒,讲章,碑额,题奏,揭帖一应机密文书,以及各王府敕符底簿。

总之,这些舍人实际任务只是照例书写诰敕而已,此外并没有什么重要职权。

中书舍人建于永乐初年。

《明史·职官志三》载:洪武间,置承敕监,司文监,考功监,参掌给授诰敕之事。

永乐初,命内阁学士典机务,诏册、制诰皆属之。

而誊副、缮正皆中书舍人入办,事竣辄出。

宣德初,始选能书者处于阁之西小门,谓之西制敕房。

而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具稿付中书缮进,谓之东诰敕房。

正统后,学士不能视诰敕,内阁悉委于中书、序班、译字等官,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

这就是内阁诰敕房及制敕房中书舍人的由来。

若从其沿革看,似乎是古代中书舍人演变而降为低级。

至于直文华殿东房,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最初为内官之职,继而以中书分直,最后则选择能书者充任。

其地位更为卑微,舍人大约有两方面,《明史·职官志三》说:大约舍人有两途:由进士部选者,得迁科道部属,其直两殿,两房舍人,不必由部选,自甲科、监生、生儒、布衣能书者,俱可为之。

不由科甲者,初授序班,及试中书舍人,不得迁科道部属,后虽加衔九列(卿),仍带衔办事。

中书舍人这一官,性质十分难辨,明代制度,富家子弟,尽管一无所能,但可用资捐得一中书舍人,再加一卿衔,便俨然成为高官显爵。

如与唐、宋之舍人相较,则有天渊之别。

沿至清代,虽不至如此之滥,而中书科中书(删去“舍人”二字)只以荫生,贡监补授,至于内阁中书,则几乎是非进士不可补。

明代又有行人司,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初置,设行人,秩正九品。

左、右行人,从九品。

不久,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另设行人345人。

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升司正为七品,左、右司副为从七品,行人为正八品,职专捧节,奉使之事。

《明史·职官志三》载:凡颁行诏赦,册封宗室,抚谕请蕃,征聘贤才,与夫赏赐,慰问,赈济,军旅,祭祀,咸叙差焉。

每岁朝审,则行人持节传旨法司,遣戍囚徒,送五府填精微册,批缴内府。

最初多由孝廉充任行人,奉使常不称旨。

后定行人司官40员,全在进士中选授。

非奉旨不得随便派遣。

从此,行人之职才受到重视。

十一、卫所和五军都督府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明初的统治者也特别注意对军队的管理和建设。

朱元璋建立了卫所制度。

《明史·兵志》云:“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

在军事上重要的地方设卫,次要的地方设所。

当时明朝约有军队二百万,都编置在卫所中,大抵每112人编为一个百户所,1,120人编为一个千户所,5,600人为一卫。

卫所的军官称卫指挥、千户、百户。

军户皆另立军籍,是世袭的。

精锐的军队多驻在京师,朱元璋在南京一带设有48个卫,有军士20余万人,朱棣在北京设72个卫。

明代初年置行枢密院,太祖自领之。

又置诸翼统军元帅府。

不久,罢枢密院,改置大都督府,以朱文正为大都督,统领中外诸军事,下设司马、参军、经历、都事等官。

明代定制,大都督府、大都督为从一品,又有左、右都督,正二品;同知都督,从二品;副都督,正三品,佥都督,从三品;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统军元帅府元帅正三品,同知元帅从三品,副使正四品,经历正七品,知事从八品,照磨正九品。

不久罢统军元帅府。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在废丞相制的同时,为防止军权的过分集中,也废大都督府,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别管理京师及各地卫所。

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

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置五军十卫参军府,设左、右参军。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五军各设左、右断事2人,提控案牍1人,并从九品。

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升五军断事官为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

分为五司,每司设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5人,均为正七品,各理其军之刑狱。

同时,朱元璋为了防范统军将领的专权,又规定五军都督府对军队无调遣权,其调遣之权由皇帝直接掌管;兵部在军队中虽有任免、升调、训练之权,但不统兵。

每逢战事,由皇帝临时委派专人担任总兵官,统率卫所部队出征,战事结束,总兵归还将印,军队归还卫所。

兵权始终掌握在皇帝手中,这是朱元璋从军事上加强和巩固皇权的重要措施。

在京各卫,称为京卫。

京卫有上直卫,南京卫,北京卫,品秩相同。

各有掌印、佥书。

上直卫的亲军指挥使司有26个卫,即锦衣卫、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以上12卫,洪武中置),金吾左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左卫、燕山右卫、燕山前卫、大兴左卫、济阳卫、济州卫、通州卫(以上10卫,永乐中置)、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以上4卫,宣德八年置)。

其中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常以勋戚都督领之,恩荫寄禄无常员。

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领大汉将军(共1,507员)等侍从扈行。

宿卫则分番入直。

锦衣卫名为宿卫扈从,实则假侦事之权,以欺压平民及一般官员,最为专横跋扈,特异于其他各卫。

留守5卫:旧为都镇抚司,总领禁卫,先属于中书省,后改隶大都督府,设都镇抚(从四品),副镇抚(从五品),知事(从八品)。

旋即改称宿卫镇抚司,设宿卫镇抚,宿卫知事。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改留守卫指挥使司,专领军马守御各城门,及巡警皇城与城垣造作之事。

后升为留守都卫,统辖天策、豹韬、飞熊、鹰扬、江阴、广洋、横海、龙江、水军左、右10卫。

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复为留守卫,与天策等8卫,俱为亲军指挥使司(惟水军左右卫为指挥使司)并隶大都督府。

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改为留守中卫,增置留守左、右、前、后4卫,仍为亲军。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始分隶五都督府。

南京另有一套军职:南京设守备1人,协同守备1人,参赞机务1人。

守备,以公、侯、伯充任,兼领中军都督府事。

协同守备,以侯、伯、都督充之,领五府事。

参赞机务,以南京兵部尚书领之,其治所在中府,掌南都一切留守、防护之事。

南京五都督府为: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不全设。

其掌印、佥书,皆以勋爵及三等都督充任。

分掌南京卫所,以达于南京兵部。

南京卫指挥使司,王府护卫指挥使司:设官皆如北京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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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朝军事制度 2. 明朝政府的中央官制 3. 明朝地方官制 4. 第1章 附身边军 5. 第2章 家人温馨 6. 第3章 期望 7. 第4章 穷得让人落泪的军户 8. 第5章 军与兵 9. 第6章 这一年 10. 第7章 谋划 11. 第8章 未过门媳妇儿 12. 第9章 带着媳妇儿看屯田 13. 第10章 看田庄唱情歌 14. 第11章 引水与大水车 15. 第12章 养兵所需费用 16. 第13章 大农庄计划 17. 第14章 开始 18. 第15章 火热 19. 第16章 比军户还惨的匠户 20. 第17章 大干 21. 第18章 轰动 22. 第19章 行商 23. 第20章 晋商、大气魄 24. 第21章 商议 25. 第22章 过节 26. 第23章 疯狂开垦土地(1) 27. 第23章 疯狂开垦土地(2) 28. 第23章 疯狂开垦土地(3) 29. 第23章 疯狂开垦土地(4) 30. 第23章 疯狂开垦土地(5) 31. 第24章 万历帝、春耕 32. 第25章 播种、养猪、养鸭、喂鱼(1) 33. 第25章 播种、养猪、养鸭、喂鱼(2) 34. 第25章 播种、养猪、养鸭、喂鱼(3) 35. 第26章 刘玉梅喂猪、黄来福盘点(1) 36. 第26章 刘玉梅喂猪、黄来福盘点(2) 37. 第26章 刘玉梅喂猪、黄来福盘点(3) 38. 第27章 变化 39. 第28章 德润布庄 40. 第29章 大五寨堡水泥厂(1) 41. 第29章 大五寨堡水泥厂(2) 42. 第30章 外界的一些事情 43. 第31章 兽医王启年(1) 44. 第31章 兽医王启年(2) 45. 第32章 进京替职(1) 46. 第32章 进京替职(2) 47. 第32章 进京替职(3) 48. 第33章 离别 49. 第34章 岢岚州 50. 第35章 顾家 51. 第36章 亲家合伙赚钱 52. 第37章 指挥使大人 53. 第38章 卫学 54. 第39章 去太原的路上 55. 第40章 农商之辩、太原(1) 56. 第40章 农商之辩、太原(2) 57. 第41章 渠秀荷、周文栋 58. 第42章 马久英公公 59. 第43章 回家、点将阅兵(1) 60. 第43章 回家、点将阅兵(2) 61. 第43章 回家、点将阅兵(3) 62. 第44章 一营兵要18万两银子(1) 63. 第44章 一营兵要18万两银子(2) 64. 第45章 交权、招兵 65. 第46章 一人入伍,全家光荣 66. 第47章 丰收的喜悦(1) 67. 第47章 丰收的喜悦(2) 68. 第47章 丰收的喜悦(3) 69. 第48章 商贾云集 70. 第49章 编伍、练兵(1) 71. 第49章 编伍、练兵(2) 72. 第50章 列队、号令、军纪 73. 第51章 军歌(1) 74. 第51章 军歌(2) 75. 第52章 万历帝的震动 76. 第53章 各方反应 77. 第54章 五寨堡手工工厂 78. 第55章 腊肉、火腿、加工业 79. 第56章 收税 80. 第57章 各人的五寨堡之行(1) 81. 第57章 各人的五寨堡之行(2) 82. 第57章 各人的五寨堡之行(3) 83. 第58章 各方争功(1) 84. 第58章 各方争功(2) 85. 第59章 共同利益圈 86. 第60章 姐夫们手中的资源 87. 第61章 成亲(1) 88. 第61章 成亲(2) 89. 第61章 成亲(3) 90. 第62章 迎亲、各方奏折(1) 91. 第62章 迎亲、各方奏折(2) 92. 第63章 一举成名天下知(1) 93. 第63章 一举成名天下知(2) 94. 第64章 五寨堡五年发展计划(1) 95. 第64章 五寨堡五年发展计划(2) 96. 第65章 大办工厂(1) 97. 第65章 大办工厂(2) 98. 第66章 皇帝也来加股(1) 99. 第66章 皇帝也来加股(2) 100. 第66章 皇帝也来加股(3) 101. 第66章 皇帝也来加股(4) 102. 第66章 皇帝也来加股(5) 103. 第66章 皇帝也来加股(6) 104. 第67章 余波、军士武艺等级 105. 第68章 讨价还价 106. 第69章 包税十万两 107. 第70章 军容、青砖 108. 第71章 毛纺 109. 第72章 神池、马贼 110. 第73章 地头蛇、严酷拉练 111. 第74章 鸟铳、年奖分红 112. 第75章 大过年 113. 第76章 三大征前兆、化肥 114. 第77章 城建成、菜园果园鸡食 115. 第78章 产品热销、渠秀荷 116. 第79章 畜业兴盛、火器人才 117. 第80章 八角堡开荒 118. 第81章 武装开矿 119. 第82章 血腥镇压 120. 第83章 破家 121. 第84章 苍凉 122. 第85章 纷争、大水灾 123. 第86章 高科技抢人饭碗的问题 124. 第87章 大铁厂 125. 第88章 无恶不作、迎战马贼 126. 第89章 激战 127. 第90章 虎蹲炮、凄厉 128. 第91章 大胜、斩首 129. 第92章 分功 130. 第93章 军议、回家 131. 第94章 欢聚 132. 第95章 田园风光美 133. 第96章 连升三级 134. 第97章 有了儿子、各方来贺 135. 第98章 给部下嘉奖、扩一营兵 136. 第99章 又是大丰收、马推收割机 137. 第100章 又震动 138. 第101章 鲜明对比、兴旺 139. 第102章 蒙古人来了 140. 第103章 一片恐慌 141. 第104章 三岔堡初战 142. 第105章 不利、阴影 143. 第106章 伤亡惨重 144. 第107章 粮尽 145. 第108章 决战 146. 第109章 溃败、杀俘(1) 147. 第109章 溃败、杀俘(2) 148. 第109章 溃败、杀俘(3) 149. 第109章 溃败、杀俘(4) 150. 第110章 反响、升官、抚恤 151. 第111章 葬礼、赏银、分红 152. 第112章 老营堡 153. 第113章 发粮饷 154. 第114章 改造问题 155. 第115章 树活不了 156. 第116章 目光要往外看 157. 第117章 垦殖农场 158. 第118章 宁夏之乱(1) 159. 第118章 宁夏之乱(2) 160. 第119章 平叛 161. 第120章 五寨堡动员出兵 162. 第121章 行军、一路反响(1) 163. 第121章 行军、一路反响(2) 164. 第121章 行军、一路反响(3) 165. 第121章 行军、一路反响(4) 166. 第122章 到达、轰动(1) 167. 第122章 到达、轰动(2) 168. 第123章 三边总督魏学曾 169. 第124章 李如柏、李如樟 170. 第125章 羡慕同食 171. 第126章 不满 172. 第127章 商队到达、众将群星、朱巡抚有请 173. 第128章 经验交流、开始攻城 174. 第129章 五路攻城 175. 第130章 军医、争功、李如松到来 176. 第131章 李如松、梅国桢 177. 第132章 跋扈 178. 第133章 掩护 179. 第134章 惨烈 180. 第135章 黄来福献计、三万蒙古兵来援 181. 第136章 石沟血战、宁夏平(1) 182. 第136章 石沟血战、宁夏平(2) 183. 第136章 石沟血战、宁夏平(3) 184. 第136章 石沟血战、宁夏平(4) 185. 第136章 石沟血战、宁夏平(5) 186. 第136章 石沟血战、宁夏平(6) 187. 第137章 宁夏平、论功行赏 188. 第138章 回家、盘点收获 189. 第139章 赏银军器问题 190. 第140章 塞外经营、大军路过 191. 第141章 感叹 192. 第142章 先进经验 193. 第143章 赏雪、纳妾渠秀荷之事 194. 第144章 纳妾程序 195. 第145章 进门、得子、朝鲜之乱 196. 第146章 黄来福又出兵,万历帝召黄来福觐见 197. 第147章 面圣 198. 第148章 朱翊钧与黄来福的问答 199. 第149章 发行国债的构想 200. 第150章 郑贵妃、辽阳城 201. 第151章 妖言惑众 202. 第152章 戚家军后裔、兵力分配 203. 第153章 议和闹剧、大军进朝鲜 204. 第154章 平壤攻防布置 205. 第155章 三百门大炮、平壤血战(1) 206. 第155章 三百门大炮、平壤血战(2) 207. 第156章 火铳对射 208. 第157章 平壤城破 209. 第158章 各方伤亡统计 210. 第159章 所向披靡 211. 第160章 日军圈套 212. 第161章 碧蹄馆血战(1) 213. 第161章 碧蹄馆血战(2) 214. 第163章 停战、谈判、回国 215. 第164章 斩首改革 216. 第165章 山西镇总兵 217. 第166章 上任 218. 第167章 巡抚的心思 219. 第168章 迎接 220. 第169章 武将,就应该飞扬跋扈些 221. 第169章 武将,就应该飞扬跋扈些 222. 第170章 你头壳被门板夹了? 223. 第170章 你头壳被门板夹了? 224. 第171章 忠狗、夜宴 225. 第171章 忠狗、夜宴 226. 第172章 官场奢豪、开发当地构想 227. 第173章 明日阅兵,通知杨巡抚来 228. 第174章 耀武扬威 229. 第175章 走狗开路 230. 第176章 分红之争 231. 第177章 大规模建设、老婆来了 232. 第178章 大移民 233. 第179章 东林党议始 234. 第180章 走口外、三娘子 235. 第181章 黄来福出塞 236. 第182章 与三娘子的商谈 237. 第183章 羊毛之诱、互市互利 238. 第184章 开市之争 239. 第144章 纳妾程序 240. 第185章 想要抚赏? 241. 第186章 商路 242. 第187章 宁武关年终盘点 243. 第188章 小姨子是姐夫贴心的小棉袄 244. 第189章 五寨堡五年盘点 245. 第190章 收获与成本 246. 第191章 五寨堡商税达五万两? 247. 第192章 军队武器收支,燧发枪?夏税秋粮! 248. 第193章 除夕日 249. 第194章 上元夜、旧情人? 250. 第197章 大臣打架?民邮、设报诱人心 251. 第198章 不听话文人不如狗 252. 第199章 情报帝国、报纸的力量 253. 第200章 关注及反应 254. 第201章 万历帝的陶醉 255. 第202章 新收割机、糖厂、温室栽培 256. 第203章 红薯不如小麦? 257. 第204章 奇技局、农场效应起 258. 第205章 分兵出塞、清理河套 259. 第206章 皇帝有请、见爹娘、进宫 260. 第207章 皇庄事宜 261. 第208章 宛平三宫 262. 第209章 冗滥 263. 第210章 申明亭前 264. 第211章 上林苑监 265. 第212章 大明皇家玻璃厂 266. 第213章 天下开矿 267. 第214章 连锁超市 268. 第215章 陈于陛的感观 269. 第216章 平板大玻璃、回五寨堡 270. 第217章 防秋防冬、五寨堡汇票 271. 第218章 刘二妞 272. 第219章 征兵!小姨变小妾? 273. 第221章 复设东胜卫? 274. 第222章 朝战烽烟起、石星革职 275. 第223章 又入京、石星的期盼 276. 第224章 石见银山 277. 第225章 朝会 278. 第226章 踊跃 279. 第227章 探狱 280. 第228章 入朝 281. 第229章 王京 282. 第230章 军粮 283. 第231章 蔚山 284. 第232章 竖儒 285. 第233章 威力 286. 第234章 城破 287. 第235章 溃散 288. 第236章 线形战列 289. 第237章 提督 290. 第238章 援军 291. 第239章 三路进军 292. 第240章 大捷 293. 第241章 征日 294. 第242章 殴打 295. 第243章 对马岛 296. 第244章 度种 297. 第245章 威赫 298. 第246章 谈判 299. 第247章 赔款、搬师回国、封赏! 300. 第248章 赔款分配纷争 301. 第249章 总督两镇军务 302. 第250章 寄于厚望 303. 第251章 三十年河西 304. 第252章 还乡 305. 第253章 欢迎热潮、义父 306. 第254章 单一火枪兵? 307. 第255章 刺刀诞生 308. 第256章 望远镜、纸壳弹筒 309. 第257章 新战阵 310. 第258章 火铳兵与长矛手 311. 第259章 火炮、军校 312. 第260章 军队信仰、秋收 313. 第261章 关河口、圈地 314. 第262章 大同镇巡抚到来 315. 第263章 勾结 316. 第264章 议事,问题多 317. 第1章 附身边军 318. 第2章 家人温馨 319. 第3章 期望 320. 第4章 穷得让人落泪的军户 321. 第5章 军与兵 322. 第6章 这一年 323. 第7章 谋划 324. 第8章 未过门媳妇儿 325. 第9章 带着媳妇看屯田 326. 第10章 引水问题 327. 第11章 忧虑 328. 第265章 规划 329. 第266章 开发债券 330. 第267章 播州 331. 第268章 阳奉阴违 332. 第269章 海龙囤 333. 第270章 血战、播州平(一) 334. 第270章 血战、播州平(二) 335. 第271章 改土归流、封赏 336. 第272章 大灾 337. 第273章 赈灾、清议 338. 第274章 日月不落